一、文献注销是关系到我馆固定资产变化的一项重要工作,凡淘汰正规入藏的文献资料,均须办理注销手续。对非正式入藏的文献资料,可简化注销手续。
二、破损图书全书严重破损或缺页达10页,可以提请注销。贵重图书、多卷书、连续出版物、珍善本、线装本、古籍等不做注销。
三、凡调出、交换、折价出售的图书必须经校长审批。赔偿、丢失或破损图书每月注销一次。
四、图书注销应按规定填写注销单,由经手人签名并报校长批准,应在数据库和财务帐目中同时注销。
五、注销单是图书室业务档案的一部分,应妥善保存。
六、一种书全部注销后,空下的登录号不准用来重新增补新书。新入库的图书,与注销的绝种图书完全相符时,须重新给登录号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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